物業(yè)員工離職管理制度5
物業(yè)員工離職管理制度(五)
第一條 離職形式
離職形式一般分為自然離職與中途離職兩種形式:
(一)自然離職:《勞動合同》期滿且用人單位不同意續(xù)簽合同、簽訂合同人死亡或公司破產,自然解除雙方勞動關系而形成的離職。
(二)中途離職:分為如下三種形式:
1.辭職
(1)辭職是指員工因本人原因離開公司或部門領導認為其不適應現(xiàn)任工作崗位而勸其離開公司,并與公司解除工作關系。
(2)辭職人員應按公司規(guī)定提前30日向公司管理部遞交書面辭職申請。
(3)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準或暫時不準辭職。
①公司重要工作尚未處理完畢,須由該員工繼續(xù)處理,或該員工辭職將對工作造成較大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②由公司出資培訓、進修或由公司負擔學費參加業(yè)余學習,服務期限未滿的。
③正在接受公司審查,在經濟或其他問題上未做結論的。
④其他原因暫不宜辭職的。
2.辭退
辭退是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公司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或協(xié)議,決定終止與員工的聘用關系的行為。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員工,公司可隨時辭退且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①員工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
③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利用職權為個人謀利。
⑤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⑥員工入職時提供虛假個人情況資料,一經發(fā)現(xiàn)的。
⑦員工在任職期間,未經批準在其它公司兼職的。
⑧未經公司同意擅自利用公司名義進行個人技術與經濟商貿活動,泄露公司重大商業(yè)秘密的。
⑨連續(xù)曠工超過5個工作日、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當年事假超過30天之一者。
⑩違反公司其它規(guī)定達到辭退條件者。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員工,公司可辭退,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
①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也無適當崗位安排的。
②正式員工不能勝任現(xiàn)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③因員工及公司雙方原因,員工與公司雙方協(xié)商一致,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而形成的離職。
3.自動離職
(1)對未提出辭職申請或未辦理正常辭職手續(xù)即離開公司三天以上的行為視為自動離職。
(2)員工自動離職者,工資不予結算。其所在部門負責人在員工自動離職后5天內向公司管理部提交《員工自動離職報告》,并配合相關部門清查該員工是否有財、物等遺留問題,并予以追繳。
第二條 離職補償
符合離職補償條件的員工,根據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fā)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發(fā)放標準為離職前12個月的個人平均工資。
第三條 審批權限
(一)由部門經理提出意見,主管副總審核,總經理批準。
(二)公司總經理助理及以上人員的招聘須經總公司總裁批準。
(三)為便于信息的溝通,員工在離職后,由管理部在辦公平臺上發(fā)布公告(注明原工作部門、任職崗位及離職時間、離職原因等事項)。
第四條 離職程序
(一)離職申請
1.辭職
員工辭職需提前1個月向所在部門提交書面辭職申請(或通過辦公平臺),填寫《中誠嘉盛公司員工離職審批表》,按權限進行審批。
2.辭退
需辭退員工的,部門經理根據情況提出辭退建議,填寫《中誠嘉盛公司員工離職審批表》,按權限進行審批。
(二)離職溝通
管理部在得知員工離職想法的第一時間內與離職員工積極溝通,對工作良好的員工努力挽留,了解員工離職的真正動機、反饋所在部門負責人。
(三)離職辦理
離職申請或辭退建議被批準后,由部門經理通知員工辦理崗位工作移交手續(xù),填寫《中誠嘉盛公司員工離職清產表》,進行簽批。
(四)工作交接
離職人員與接任人員進行交接,交接手續(xù)須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由本部門負責人進行監(jiān)交,工作交接手續(xù)包括:
1.交還所有公司資料、文件、辦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2.向指定的接任人交接經手過的工作事項;
3.報銷公司賬目,歸還公司欠款;
4.結算工裝、內部購房等賬務;
5.戶口及人事檔案關系在公司的,應在離職日將戶口、檔案及人事關系轉離公司,不能馬上轉離的,需與公司簽訂委托管理協(xié)議、并交納相關費用;
6.員工違約或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員工應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有關費用;
7.如與公司簽訂有其它合同(如培訓協(xié)議、保密協(xié)議),按其約定辦理;
8.完備所在單位規(guī)定的其他調離手續(xù)。
(五)結算費用
1.離職手續(xù)辦妥后,離職員工把離職單報管理部備案,并進行薪資的結算。
2.正式離職日期為離職員工薪資的截止日。
3.離職員工結算款項:
(1)結算薪資:應付未付的工資、獎金。
(2)公司未支付員工的其他款項。
4.需扣除離職員工款項:
(1)員工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罰款。
(2)償還公司為其提前支付的各項管理費用和各項險種的費用。
5.如應扣除費用大于支付給員工的費用,則應在收回全部費用后才予辦理手續(xù)。
(六)關系解除
1.員工離職手續(xù)辦理結束,由管理部負責辦理勞動合同解除的工作。
2.管理部負責辦理員工人事檔案的轉出手續(xù)及社會保險的停止辦理工作。
(七)開具證明
1.根據個人需求,由管理部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2.公司可出具辭職人員在公司的工作履歷和績效證明。
(八)離職審計
公司中層管理人員或重要崗位的工作人員離職時,公司將安排離職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