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防火用電管理規(guī)定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成綿樂公司關于加強冬季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確保成綿樂鐵路安全有序施工。我二工區(qū)安質部針對冬季施工防火下發(fā)制定此通知,詳細內容如下:
一、生活區(qū)防火
1.各施工工班衛(wèi)生責任區(qū)內的垃圾必須及時清理,所用的保溫材料必須是正規(guī)產品,經確認符合相關要求后方可采購和使用。
2.施工現場和生活區(qū),嚴禁使用電熱器具。嚴禁工程中明火保溫施工及宿舍內明火取暖。
3.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等大功率用電設備。
4.嚴禁在生活區(qū)內用碘鎢燈取暖,烘烤衣物等。
5.離開后應隨手關燈、拔下電插板、電熱毯等插銷,關閉電源。
6.嚴禁在宿舍內私拉亂接電線,如確實需要接線或安裝開關、插座等,必須通知項目部專業(yè)電工安裝。
7.區(qū)內電線必須沿墻壁布設,禁止懸空架設,禁止在電線上掛設衣物等生活用品。
8.原則上不準私自用電飯煲、電炒鍋等電器設備做飯,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做飯,必須登記備案,經同意方可自己做飯,否則一旦發(fā)現,將炊具沒收,并處罰款。
9.嚴禁用紙、布或其它可燃材料做燈罩,燈泡與可燃物應保持一定的距離。
10.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使用規(guī)定,不得使用煤爐做飯,用火點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間內,氣管連接要牢固,不能拖地或踩壓,使用時要有專人管理,?;饡r要將總開關關閉,經常檢查氣罐、氣管有無泄漏。
11.食堂使用的液化氣罐應在正規(guī)的液化氣站罐裝,不得私自倒氣,無氣時不得在罐底加熱。
12.食堂煤氣罐距離火源必須滿足1米以上安全距離,防止煤氣罐受熱爆炸。
13.食堂煤氣罐使用前應檢查是否漏氣,使用后必須關閉總閘閥防止煤氣泄漏,如發(fā)現煤氣泄漏,應立即打開門窗通風,嚴禁打開火源
14.現場及生活區(qū)配置的滅火器,應妥善保管,嚴禁私自損壞或更換位置,如已使用或過期,應立即通知相關部門更換。
二、模板堆場、木料堆場防火
1.木料堆場嚴禁吸煙。
2.木料堆場嚴禁動用明火。
3.木料堆場、制作場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物品。
4.不得使用碘鎢燈照明。
5.下班前必須將木屑、零星木塊等清除干凈。
6.下班時必須切斷電源。
7.必須配備消防滅火器材。
三、倉庫治安、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1.庫房包括門窗設置必須牢固,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須按規(guī)定設置報警器和避雷針。
2.配備相應的值班巡邏力量,認真執(zhí)行值班、巡邏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單獨設置倉庫存放,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3.各種材料應分類分規(guī)格存放整齊。
4.倉庫管理人員離庫時,應隨時關窗、斷電、鎖門。
5.管理員應認真執(zhí)行各類物資器具的收、發(fā)、領、退、核實制度,做到賬、卡、物相符。
6.倉庫內嚴禁用燈具取暖,不準私燒火爐、電爐。嚴禁火種進入。
7.倉庫通道禁止堆放障礙物,保持消防道路暢通。
8.儲存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的倉庫應設在專門地點,不準用易燃建筑材料搭設,庫內要通風良好。除準用防爆型照明設備外,不準安裝其它電器。建立貨物入庫驗收、領取和日常檢查制度。
9.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應按其不同的滅火方法,進行分庫或分類、分堆貯存,并經常進行檢查、測溫、化驗,防止自燃爆炸。
10.嚴禁在非專用庫內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施工工程內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易燃、可燃廢棄材料應及時清除。
11.裝卸危險物品時要輕拿輕放,防止劇烈震動、撞擊、傾倒和重壓,以免破損泄漏而發(fā)生危險。
12.儲存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的倉庫,應根據其性質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13.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必須制定防火措施,指定專人負責防火,落實責任,配備滅火器材,確保安全。
14.按標準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發(fā)現大險隱患,必須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5.倉庫內嚴禁吸煙和帶有火種的人進入。倉庫附近動火須經審批。
16.下班前應作巡視檢查、關窗、斷電、鎖門,根據需要安排值班人員。
17.在存有、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嚴禁吸煙和動火用火。
18.木料房、倉庫、油庫、資料室、保管室等處嚴禁吸煙和用火。
19.易燃、劇毒物品應分類專庫管理,嚴格進出庫手續(xù),進行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操作時,應根據施工計劃限額領料,禁止在施工程內儲存及進行分裝與調料。
20.進行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操作時,須保證通風良好,嚴禁明火及可能產生的火花。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
四、施工現場防火措施
1.施工現場、生活區(qū)內禁止鳴放煙花爆竹。
2.重點防火部位用火要設專人看火。
3.在高層建筑和腳手架上進行焊接和使用明火作業(yè)時,要蓋布和使用接火盤,堵塞空洞,嚴格控制焊渣掉落范圍,并備好滅火器,在用火和焊接過程中要隨時檢查,操作完畢,在用火和焊接地點周圍進行仔細檢查,確認無明、暗火種后方可離開。
4.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5.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yè)、易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qū)等區(qū)域。
6.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加強值班巡邏。
7.施工作業(yè)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物,必須經施工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應及時拆除。但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8.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9.焊、割作業(yè)點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30m;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0.乙炔發(fā)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少于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于5m,兩瓶與明火作業(yè)距離不小于10米,禁止氧氣瓶、乙炔瓶存放使用液化石油氣。
11.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fā)生電氣火災。
12.施工現場禁止吸煙。吸煙應在指定的吸煙室。
13.各種用電設備、電器元件、照明線路的安裝、使用、管理,要按操作規(guī)范和電業(yè)部門的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14.施工現場電器設備的安裝,暫設電源和線路的架設、維修、拆除必須由專業(yè)電工進行。
15.在施工現場內安裝和使用電氣設備應符合防火要求,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
16.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電閘箱內不準使用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嚴禁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施工現場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庫房、木工加工場不得使用明露高熱強光源燈具。各種電閘箱要加蓋上鎖,閘箱內及周圍不準存放雜物。
17.架空線路嚴禁綁扎在樹木上或腳手架上。高功率燈具安裝必須牢固,與可燃物應保持5米以上的距離,禁止使用燈具取暖。施工場所安裝電氣設備和照明燈時,采用防爆等級與現場相適應的電氣設備和照明燈。
18.變(配)電室禁止用可燃結構搭建,室內要通風干燥,不準用明火取暖,不準存放無關物品。值班人員住處要與變電室隔開。變電室外5米內不準存放易燃材料。
20.應由專業(yè)電工負責安裝、維護和管理用電設備,嚴禁其它人員隨意拆、改裝電氣線路。
21.嚴禁使用裸線,電纜線破皮三處以上不得投入使用,電纜線破皮處必須用防水絕緣膠布處理,電纜線鋪設要防砸、防碾壓、防止電線凍結在冰雪之中,大風雪后應對用電氣線路進行檢查,防止電纜線斷線和破損造成觸電事故。
22.電、氣焊工經專門培訓,掌握焊割消防安全技術,并經考試合格后,持上崗證進行操作,禁止非焊工進行作業(yè)。
五、禁火區(qū)域劃分及動火規(guī)定
1.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yè),必須執(zhí)行審批制度。
2.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屬一級動火:
(1)、禁火區(qū)域內;
(2)、油罐、油箱、油庫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
(3)、各種受壓設備;
(4)、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yè);
(5)、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
(6)、現場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質的場所。
3.一級動火作業(yè)由現場施工人員填寫動火申請表,報現場施工負責人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4.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二級動火:
(1)、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qū)域進行臨時焊、割等用火作業(yè);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業(yè)。
5.二級動火作業(yè)由現場施工人員動火申請表,報本項目部現場技術員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6.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用火作業(yè),均屬三級動火作業(yè)。
7.三級動火作業(yè),經項目部現場技術員批準后,方可動火。
六、滅火器材配備措施
1.臨時搭設的建筑物區(qū)域內應按規(guī)定配備消防器材。一般臨時設施區(qū),每100m2配備兩只10l滅火機;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 m2的,應備有專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積水桶(池),黃砂池等器材設施;上述設施周圍不得堆放物品。
2.臨時木料間、油庫、木、機具間等,每25 m2應配置一只種類合適的滅火機;油庫、危險品倉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種類合適的滅火機。
3.重要的防火部位及施工操作處除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要另外增設備用消防器材。
4.嚴禁胡亂使用消防器材。
5.加強安全防火監(jiān)督檢查力度,定期檢查消防器材,保證在有效期內能正常使用。